
盧森堡 S.A.
Société Anonyme
更新時間: 2026-03-31
S.A.,是盧森堡最常見的法律實體形式之一。它的全名是匿名公司,意思是匿名公司。S.A. 是一個綜合所有權制度,意味著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和義務不負任何個人責任。S.A. 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責任僅限於他們已認購的股份數量。S.A. 可公開參與市場,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盧森堡公司法,SA 需要至少一名股東和至少一名董事。S.A. 不需要委任合法代表、當地人士為董事或公司秘書。最低註冊資本為 31,000 歐元,無需資本驗證。總體而言,SA 是一種靈活且受歡迎的法律實體形式,適合所有類型的業務。
盧森堡 S.A. - 奕資環球 ™(澳門特區) 法律實體指南
盧森堡 S.A. 法律實體簡報
盧森堡 S.A. 基礎信息
所有權:
Consolidated Ownership
有限責任:
正確
公開參與資本市場:
正確
盧森堡 S.A. 股東 / 董事 / 秘書要求
股東要求:
至少一名
董事要求 ::
至少一名
不強制要求法人代表:
正確
不強制要求當地董事:
正確
不強制要求當地秘書:
正確
盧森堡 S.A. 註冊資本要求
最低註冊資本要求:
31,000歐元
無需驗資:
正確
驗資要求:
N/A
盧森堡 S.A. 備註
備註:
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