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特區
企業稅務指南
更新時間: 4/05/2026
補充稅(企業所得稅)對超過30萬澳門幣的利润課征12%;2025課稅年度首60萬澳門幣免稅。2026年1月1日起實行屬地課稅制度。無增值稅。無預扣稅。合格基金管理公司和企業財資中心適用5%特別稅率。研發支出最高可享300%加計扣除。
澳門特區 企業所得稅(CIT)
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
12
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
B組:3月31日;A組:6月30日。
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
澳門財政局發出最終稅收費將於澳門財政局發出最終稅務評稅後約一個月到期。
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
除非金額不超過澳門幣 3,000 元,否則應在九月和十一月分兩個等分期繳納稅款。在這種情況下,將在九月提出一次性繳稅申請。
澳門特區 預扣稅(WHT)
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N/A
非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N/A
澳門特區 增值稅(VAT)
通用增值稅稅率: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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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 資本利得稅(CGT)
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
資本利得一般按補充稅標準稅率(最高12%)課稅。2026年1月1日起實行屬地課稅制度後,僅對來源於澳門的資本利得課稅,但屬於稅務居民的跨國企業組成實體除外,其全球收入(包括不動產處分收益)仍須課稅。
澳門特區 有效稅率(ETR)
復合有效平均稅率:
11.15%
復合有效邊際稅率:
7.17%
1.
澳門企業所得稅(CIT)
澳門補充稅(企業所得稅)對超過30萬澳門幣的應稅利润課征12%稅率,30萬以下部分適用3%至9%的累進稅率。2025課稅年度,首60萬澳門幣應稅收入免稅(原免稅額為3.2萬澳門幣)。
屬地課稅制度(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僅對來源於澳門的收入課稅,但屬於稅務居民的跨國企業組成實體除外,其全球收入仍須課稅。轉讓定價規則要求關聯交易遵循獨立交易原則。
納稅人分組:
補充稅分兩期等額繳納,分別於9月和11月到期(稅額低於3,000澳門幣須於9月一次性繳清)。
2026年主要優惠:合格基金管理公司和企業財資中心適用5%稅率;研發支出首300萬澳門幣享300%加計扣除(超出部分200%);來源於葡語國家的收入豁免。
屬地課稅制度(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僅對來源於澳門的收入課稅,但屬於稅務居民的跨國企業組成實體除外,其全球收入仍須課稅。轉讓定價規則要求關聯交易遵循獨立交易原則。
納稅人分組:
- A組(註冊資本或年均利润≥100萬澳門幣):按實際會計收入評稅;申報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 B組:按核定方式評稅;申報截止日期為3月31日
補充稅分兩期等額繳納,分別於9月和11月到期(稅額低於3,000澳門幣須於9月一次性繳清)。
2026年主要優惠:合格基金管理公司和企業財資中心適用5%稅率;研發支出首300萬澳門幣享300%加計扣除(超出部分200%);來源於葡語國家的收入豁免。
2.
澳門個人所得稅(PIT)
澳門的個人所得稅總稅率為 12%。納稅人必須在 2 月底前提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PAYE 系統確保僱主每月預扣僱員的所得稅,預期付款在每季度結束後的月 15 日之前到期。該過程可確保納稅人在整年內及時履行其稅務義務,並且沒有明確的最終繳付個人所得稅的日期。
3.
增值稅(VAT)
澳門特別行政區沒有增值稅制度。

4.
消費稅(消費稅)
消費稅僅對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煙草和烈酒徵收。
有兩種方法可以按數量或價值來確定應付的銷售稅金額。先前的評估方法是以貨物的重量或體積為基礎,而後者是根據進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貨物價格。消費稅率因進口貨物的分類而有所不同
有兩種方法可以按數量或價值來確定應付的銷售稅金額。先前的評估方法是以貨物的重量或體積為基礎,而後者是根據進口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貨物價格。消費稅率因進口貨物的分類而有所不同

5.
專業(薪水)稅
任何人從澳門特別行政區提供的就業服務或在澳門工作獲得收入,均須繳納專業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專業報稅、預扣和匯款義務由僱主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