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薩克斯坦與盧森堡
企業稅務比較
更新時間: 哈薩克斯坦: 4/06/2026 / 盧森堡: 4/05/2026
比較哈薩克斯坦與盧森堡的企業稅率、申報到期日、預扣稅、增值稅、資本利得稅和有效稅率指標,以支持跨境公司規劃。
哈薩克斯坦與盧森堡企業稅務比較
基礎企業稅務比較
企業所得稅(CIT)
哈薩克斯坦
盧森堡
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
20
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
23.87%(企業所得稅、團結附加稅和市政營業稅[盧森堡市,2025納稅年度起])
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
03+月+31+日
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
次年12月31日。
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
04+月+10+日
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
在收到納稅收據後的月底。
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
每月+25+日
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
季度分期付款。
預扣稅(WHT)
哈薩克斯坦
盧森堡
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N/A
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15/0/0
非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15 / 15 / 15
非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15/0/0
資本利得稅(CGT)
哈薩克斯坦
盧森堡
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
通用所得稅稅率適用
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
資本收益須遵守正常的企業所得稅率。
有效稅率(ETR)
哈薩克斯坦
盧森堡
復合有效平均稅率:
復合有效平均稅率:
23.24%
復合有效邊際稅率:
復合有效邊際稅率:
1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