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拿馬與丹麥
企業稅務比較
更新時間: 巴拿馬: 4/04/2026 / 丹麥: 4/05/2026
比較巴拿馬與丹麥的企業稅率、申報到期日、預扣稅、增值稅、資本利得稅和有效稅率指標,以支持跨境公司規劃。
巴拿馬與丹麥企業稅務比較
基礎企業稅務比較
企業所得稅(CIT)
巴拿馬
丹麥
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
25
通用企業所得稅稅率:
22
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
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
企業所得稅申報到期日:
一般來說,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
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
稅務必須在相應會計期結束後的三個月內支付。
企業所得稅稅款到期日:
收入年度後的一年的十一月二十日。
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
稅務年度結束後的 6、9 個月和 12 個月。
企業所得稅預估稅款到期日:
三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日舉行兩次相等的分期。此外,您可以支付額外稅金,直到您獲得稅款之後的年 2 月 1 日之前。
預扣稅(WHT)
巴拿馬
丹麥
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5, 10 - 20/NA/NA
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0/27/22
非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5, 10 - 20/12.5/12.5
非居民預扣稅(分紅/利息/版費):
27/27/22
資本利得稅(CGT)
巴拿馬
丹麥
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
有關資本報表,請參閱巴拿馬公司稅摘要。
通用資本利得稅稅率:
資本收益須遵守正常的企業所得稅率。
有效稅率(ETR)
巴拿馬
丹麥
復合有效平均稅率:
23.33%
復合有效平均稅率:
20.36%
復合有效邊際稅率:
18.47%
復合有效邊際稅率:
14.22%
